這兩天開始覺得,明明自己的blog就是生活導向的,可是越來越宅化了。
為了平衡一下,我決定來開砲。
倪敏然大師逝世的新聞已經沸沸揚揚了好幾天了。
坦白說,最讓我難忘的,是他在《千禧夜,我們說相聲》雞毛黨的段子中,曾立委的演出讓我拍案叫絕。
( 不得不插嘴的是,大家都說七先生,其實我小時候不是很喜歡七先生耶。七先生紅的時候,我那時大約小學二年級吧? 我的座號剛好是七號,我又戴個眼鏡。每逢下雨天,穿雨鞋時,我的綽號就會變成七先生,就是大家逼我演七先生整我的時間了… )
說真的,剛聽到消息我很難過,可是這兩天,越看越火。
媒體是不是要搞到有人一起陪葬才爽啊? 我想是的。 這樣才會繼續有新聞爆不是嗎?
頭兩天的新聞還可以接受,
說一代大師逝世,朋友都很不捨;說大師的死可能與夏禕的感情有關,不過就讓他隨風而釋 云云;
後來就越來越誇張荒謬,
什麼誰要對此負責,誰手上握有三件證據,什麼拜四面佛方位錯了,連下蠱都出來了。
奇怪,人家的感情糾葛問題關我屁事呀?!
清官難斷家務事,連倪大師朋友們都沒說什麼了,你們在那邊喘各屁呀?!
人都往生了,把過去的事情都挖出來是有啥屁用呀?! 這樣是可以讓倪大師比較好過還是復活嗎?! 挖出來的東西你要已經很難受的家屬怎麼去面對啊?!
他媽的,你們是把自己當編劇還是當記者呀?!
沒有錯,一個人要對自己的言論負責,媒體只是傳遞訊息的媒介。
只是你們到處逼人報料 ( 你說點東西讓我們好跟上面交差 云云) 採編拿了材料也不審稿,聽到什麼就爆什麼,也不查證,反正事後把責任推回到發言者要他舉證,又可以再炒一批新聞出來;
含混不清的就自己揣測;猜對了是本報消息靈通,猜錯了就說是「網友的意見」。
這就是所謂的新聞自由嗎?
這麼好喔! 以後我也要當記者。 ( 不過聽說美國已經認定blog 作者也是記者的一種,哼哼,那我應該也可以享受新聞自由囉? )
我覺得很遺憾,一個大師的身後,一生的成就只是輔戲,搞的像八卦肥皂劇一般就是我們媒體送給我們社會大眾的
「媒體存在的價值」「社會教育的正面意義」?。
另外會挨轟的是中國時報 的 關於他 我的爸爸 與 東森新聞 跟 倪敏然自殺 女兒倪汀諾網站述心情:台灣應該降半旗
我不知道中國時報在刊登全文時是否有經過作者同意? 如果有,為什麼不註明?
況且,根據比對,中國時報的全文刊載中,
為了你輝煌的人生,對演藝界的貢獻,我想台灣應該降半旗。
這句話不見了。
這是全文刊載嗎? 人家的網誌文章不是你報紙的民意論壇可以任意刪改字句吧?
何況投稿民意論壇還有稿費拿耶。
東森新聞也很過分,把人家的首頁自行翻拍下來當做新聞畫面處理。
就算翻拍,人家的帳號也不做任何掩藏。常逛blog 的人 一看也知道這是哪裡,
請問東森新聞,你們有經過當事人同意公佈嗎?
沒有錯,人家的網誌是公開的,但是他的這一篇 並不是公開信或媒體新聞稿 呀!
人家的網誌裡有他自己的私人生活耶! 這樣作,對嗎?
請問你們這些作媒體的把他人的著作權跟隱私 擺在哪裡又當成了什麼?
你們媒體真的有尊重一個人過嗎?
說的好!!
台灣的媒體雖然在最近的恨多事件,一再受到類似的批評,不過似乎還是抵不過頹廢的記者與媒體,劣幣驅逐良幣,終究還是期望能夠讓閱聽人先甦醒,來唾棄這些爛媒體!!
其實我不得不說的是,
我覺得有一些記者很可憐。明明知道良心上不能這樣報導,但是在必須領薪水繳房貸 的壓力下,不得不這麼寫,還要承擔這些被罵個臭頭的壓力。
所以我再寫的時候盡量避免使用記者一詞,免得一竿子掃到一些好記者。
我覺得真正該被唾棄的是那些媒體高層能不能拿一點點良知出來導正社會大眾的心態呀?
不然我們會被人家覺得只是在我們罵爽的。
5/16看了于美人訪問張琪..
終於有人說出我心中的感想
夏有何錯?
一堆湊熱鬧的人藉這個機會出風頭
搶新聞
連黑人都可以代表所謂”新生代演藝人員”發表對倪的追思
關黑人什麼事?
老是愛搶風頭
如果倪的”好友”這麼在乎倪
為什麼在他生前知道他躁鬱症嚴重時
仍無法在身邊好好的照顧他
尤其他的家屬
躲得遠遠的
人都死了才回來
為什麼沒有人質疑倪的好友跟家屬才是殺人兇手呢?
在倪最需要有人照料時
這些人在那裡?
忙碌著自己的生計? 上通告?
我最痛恨事後出來將過錯推著其他人
自己卻一付正義使者要置無辜人於死的模樣.
余天是.李亞萍也是.
如果是好友
為什麼在明明知道倪躁鬱症很嚴重時
仍放由他自生自滅
有人去思考過這個問題嗎?
在我眼中
他們只是利用這個機會讓自己己經落幕的戲劇歌唱人生再現一波
老實說
我蠻看不起的
我比較能理解家屬。因為我就處在國外。
要從國外回來一趟有時候不像從高雄到台北這麼輕鬆。
人在國外,就是常常有一堆莫名奇妙的鳥事會纏著你。
有時候,很多事情相隔12 小時,見不到面是差很多的。
有時後出了什麼事情,怕家裡擔心,往往就硬說沒事。
電話另一頭,看也看不到面,很多事情都無法掌握, 聽到硬說沒事也只有相信的份。
至少我在國外,知道這其中的看不見的鴻溝,我也比較能夠理解。畢竟是丈夫與父親這樣的至親,相隔兩地的無奈有時不是親身經歷是無法體會的。
真的是沒有經過同意就刊登
造成他本人非常多困擾….
我也不知道ㄟ
很多人都不清楚人家家裡的狀況
為什麼要評斷的根了解一樣
這樣很有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