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寫了不少了有關金剛了,看了一些討論後,忍不住再寫一篇。
1. 就我的觀點來說,金剛是成功的電影。
一部成功的電影,除了好看以外,更重要的是要能夠吸引觀眾去電影院入場觀賞。
北美洲的票房我是不清楚,但是至少在亞澳區,這部份是成功的達成了。
2. 金剛是一部翻製的娛樂片,不是Discovery 頻道。
既然是重製1933 年的第一版大金剛,很多如今看來不合理或是無厘頭的地方其實可以被忽略。
他不是教育頻道,不需要去教育觀眾;他也不是紀錄片,不需要把什麼事情都用的很合理。
我們已經看到太多娛樂動作大片硬是要強加許多社會教育意義的下場了。
Peter Jackson 只要他的觀眾能夠認同他拍的電影故事中所要表達的,已經足夠了吧?
3. 很多人都反對Carl Denhamy 在結尾說的 Beauty Kill the Beast。
我覺得他沒有說錯呀。
沒錯,Carl Denhamy 是把金剛帶到紐約,但是金剛的死應該對Carl Denhamy的打擊最大。
因為他至少損失了許多票房,名聲,財富,地位……
金剛帶著Anne 爬上帝國大廈,是為了保護Anne;不然以金剛可以打敗Gozilla 的實力,拆爛Broadway 跟地面部隊也不是啥太驚人的事。
在帝國大廈頂端,要不是Anne 一直出現,金剛不至於會因為分心而死 — 金剛在Anne 爬梯子的時間可是砸爛了三台戰鬥機呀!
所以,我還是覺得Anne 的好心幫倒忙反而造成金剛加速邁向死亡。
4. Carl Denhamy 在很多意義上來說,就是Peter Jackson 的化身。
這是我寫這一篇感想的主旨。
很多人都有提到Peter Jackson 看了金剛後決定從影,重拍金剛也是他的夢想;
但是很少人提到電影中的Carl Denhamy,或許就是Peter Jackson 化身。
也許很多人會說Carl Denhamy 對自己電影的執著,野心與熱情,或多或少都投射了Peter Jackson對重拍金剛的信念。
而我認為更深一步的佐證,就是在Carl Denhamy 站在Broadway 的劇院舞台上,面對著滿場的觀眾,喊出
I GIVE YOU,THE KONG!
而全場由震驚,轉而熱烈掌聲的那一段。這大概是Peter Jackson 曾經的夢想吧?
先前有提過這一段所用的劇場,是真實存在於奧克蘭,極具歷史的The Civic Theater。 ( 請參閱本篇 )
過去的歷史我不清楚,但是自從2000年重新整修啟用後,著名的舞台劇,像是Chicago 啦、CATS 啦,或是一年一度的奧克蘭國際電影節等等,都是在這個劇院舉辦的。
對於一個紐西蘭的導演而言,能夠站上Civic Theater 的舞台的意義,大概跟台灣的導演能在國家戲劇院表演的意義是差不多的吧?
其實想到這裡,有點替Peter Jackson高興,他真的是圓夢了。
5. 會出導演版嗎? 八成會。
光是想想兩億七千萬美金的製作費要撈回本,光靠電影票跟轉蛋Figure 應該是不夠的。
當然要出DVD 來多多益善咩。
附帶一提,他們怎麼把大金剛運回紐約?
船上死了一堆人,多出來的空間當然是給大金剛用呀….XD
6. 聽說除了Weta Digital / Weta Workshop,很多VUW ( Victoria University of Wellington ) 的學生一年沒上課都在做金剛。
我想這種事情,是在台灣的家長眼中可能是不被容許的。
但是仔細想想,這三百多位延畢一年的學生們未來的職場競爭力是非常可怕的。
他們的履歷表上可以寫:
曾參與製作KingKong的 XX 或 Narnia 的 OO ( XX / OO = 影像合成 / 模型 / 設計 / 動畫 / 毛 等等 )
這種履歷一拿出去就比許多人要吃香太多了。
真是有點嫉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