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ZASIAN 線上剛剛在吵自殺的問題。 我把我的回映與想法寫在這裡。
如果有看不懂的地方那真非常抱歉,因為尊重智慧財產權,我沒辦法轉載他人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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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我目前的回應與整理,如果有新的回應會持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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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我的論點對不對,但是我忍不住要說。
1. 在如果植物人仍有意識的假設下,請設身處地想一下如果你就是植物人,當你知道你的父母為了等你醒的一天 ( 天知道你哪天醒 ),這麼多年來花了不知道多少錢,為了24小時照顧一個植物人工作家庭兩頭燒,親戚朋友救急不救窮,見了你的家人就躲,嚐盡世態炎涼,如果你有意識的話,說真的於心何忍啊?
2. 儘管如此,如果我是家人我也會盡力維持他的生命,但是當我已經無能為力時,尤其是當我知道他勉強活下來也是很痛苦時,我認為必須考慮安樂死。
中國有句古話,好死不如歹活。 我認為這其中的道理值得深思。
3. 最後是自殺與安樂死。這兩者的意義是不同的。自殺極不可取 ( 雖然我常想自殺算了 ),但是安樂死可以被討論的空間我認為很大。
如果說是失業自殺,那是渾蛋。因為放棄了東山再起的機會拖累一家人,極為不可取。
如果說是病入膏肓,那可以討論。
你應該沒有看到那種病魔纏身痛苦欲死的或是看到王曉民植物人40年搞的家不成家的慘狀。
說的難聽一點,就因為想苟活幾年,自己活的不痛快,甚至很痛苦,自力更生就更不必想了。看到自己最親近的人就為了自己求生的私慾搞的大家活在人間地獄中,
對不起,我說的很難聽,這種人根本沒資格上天堂。
(第二篇回應)
另外我還有幾點要補充。
1. 中國人有一些古話雖然不中聽,但是能流傳幾千年表示這些話表達了一定的事實。
為什麼說 生不如死,救急不救窮,床邊無孝子 等等。這些話表達的是人性而不是對錯。
2. 每一個人的經歷都不同,觀感不同。選擇也不同。王曉民躺了40 年,父母耗盡家產,甚至比王曉民還早走。他父親臨終前懇請政府讓他女兒安樂死,人權團體抨擊他父親不尊重生命,他父親只說了一句話:
你們沒有過過我這40年的日子。
這個故事至少對我來說,我一個人拖累全家人,工作家庭兩頭燒,家人為了我放棄自己的幸福,生活等等等等。 我辦不到。這種情債真的是幾輩子環不完的。
長痛不如短痛,為了維持一個人的心臟跳動卻要犧牲一家人的的後半生,這樣就真的是尊重生命嗎?
這些話表達的是人性而不是對錯。
嗯,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