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入圍也只是一件T-shirt。


有兩件事想說。
1. 首先要道歉。
有一位葉子先生曾寫信給我,請我幫忙推一份學術問卷。
結果本人不但部落格不更新,連gmail 信箱都直到今天才打開來看……
當然,問卷已經過期了…
真的是非常抱歉……
2. 再來要安慰。
今天早上我看到了這篇這篇回應
我不知道以我第一屆沒入圍,第二屆沒得獎,第三屆沒參加的身分說這些有沒有效果。
參選這種東西本來就有些運氣的。我在前幾天看到twitter 上的某人留言:

[第三屆華文部落格大獎] 報名已截止,本屆參賽人數共7687個,接下來…..還有更多事要做~-_-

去年我曾經試著把報名同一組的部落格全部都翻一遍,已經讓我有種如果我是評審,我一定會審到把蠻牛空瓶給吞下去的錯覺;我想今年這種感覺只會更強烈吧。
通常這類比賽,想要成為初選入圍之一,有一個很重要的條件是: 要讓評審有印象。
如果沒有一個很特殊的亮點,那麼你的部落格會像在故宮裡的眾多精品文物,民眾參觀一天,最後只記得翠玉白菜一樣。
另外,什麼人玩什麼鳥什麼評審選出什麼樣的作品。部落格大獎向來都是逆向操作,到頒獎時才公佈評審團名單,所以沒辦法以評審的喜好決定你的三篇推薦文章來增加上榜機會。
當然最重要的,也是我深信不疑的:
● 每天想著得獎的blog 通常都得不了獎。 ( 例如本站 )
● 每天想著賺錢的blog 最後花的錢比賺的還多。
● 每天想著搜尋引擎最佳化的blog 最後多半都是荒廢最佳化。
● 每天想著衝人氣的blog 人氣最後都不高。
● 每天都想寫好文章的blog 最後都會休息好久 ( 例如…嗯… )
最後我想說的,有入圍有得獎當然很爽,但是那些東西就像魔獸裡的Tier Set,關了電腦就什麼也沒了。
所以,讓自己開心最重要。

在〈就算入圍也只是一件T-shirt。〉中有 11 則留言

  1. 「第一屆沒入圍,第二屆沒得獎,第三屆沒參加的身分」
    我也是耶!而且對第三屆完全沒印象,連瀏覽報名網站都沒有。。。

    回覆
  2. 還好我沒寫不入圍感受.
    我沒你那麼衝動, 我只敢想把所有的入選網誌都看一遍, 希望從中看出評審的標準.
    我明白這是很個人口味為主的一場比賽. (想用”選舉”這詞, 但覺得好像太有政治味道?)
    對啊, 看這麼多網誌, 就算全是好的, 大概也會瘋掉. 要刷掉不好的嘛, 會暴走然後把整台電腦吃掉…

    回覆
  3. http://www.wretch.cc/blog/cdali
    班老大看一下這一個圖片blog,
    他也入圍了,不過真的是很出乎他本人跟讀者的意料外,
    套句作者說的
    「本以為充滿色情與暴力外加一堆髒話的內容不會討喜
    沒想到…
    評審裡面還是有正常人…不是,是怪人…」
    不過勒,即使班老大你未曾得獎過,
    在我們這些讀者眼中,你依舊是很棒低~

    回覆
  4. 這活動我有參予,也從中獲得一些好處 ( 人潮 + T shirt ),所以我不會說他是個爛活動。
    不過呢,八成的幽默趣味部落格都是有圖有入圍,我有種不知道是photoshop 可以培養幽默感還是會畫圖的比較會搞笑的疑惑油然而生。
    說真的,我覺得這裡要是會得獎,那麼評審絕對是當時喝到爛醉了。
    至於大力,嗯,我覺得他有機會進決選,之後就看造化了。 ( 因為初審跟頒獎時的評審好像不同的樣子 )

    回覆
  5. 我在論文的跋寫到,設計是作給自己看的內心戲。
    寫部落格也一樣,自己爽自己開心就好了。
    要拼人氣要得獎,我永遠也沒辦法,我不適合大眾路線,那樣作太累了。
    你繼續,真好。

    回覆
  6. 今年我也有參加
    但是連初選都沒過…
    更重要的是居然沒有科普項
    打壓科學啦~~~~!!!!!!!!

    回覆
  7. 我就是那種靠漫畫入圍的吧~
    已進入把空瓶吞下去的顛狂狀態的評審﹐看到能一秒鐘能審核完畢的圖片﹐想必龍心大悅﹐想這參賽者真貼心﹐於是理所當然的入圍囉
    說真的﹐幽默文章比幽默圖片難度高﹐網主去年能滅掉眾漫畫高手進入頭幾名已經強到不能再強了。

    回覆
  8. aspirin:
    真的覺得自己做的爽的事情比較撐的久…
    mocear:
    等到決選才踹,不如第一關就刷下來,免的不得獎文傳遍千里眾人知。
    由此可見今年的評審比較小心翼翼。
    陳穎:
    基本上我覺得這個比賽的設計會讓一些非主流題材很吃虧。
    總不能把動漫、科普、鐵道、運動全都歸類到生活品味或是訊息觀點吧?
    不過講是人家出錢搬的,他們覺得這樣好就好囉….
    包子:
    去年我是有刻意為得獎而下點功夫,而事實上能夠拿到後補已經是我預期以外了。
    我跟你的看法不同,因為在一堆圖片中淨是文字所以會被吸引注意,而要在一堆圖片中脫隱而出反而是比較困難的。
    將較之下,您比我厲害多了。

    回覆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