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的對話 1.1 版

( 犯桃花版後記 )
後記:
目前這一篇還是初稿,有很多感覺經歷十多個小時候開始淡了。不過還是盡量勉強把它寫完。之後再找時間把它潤稿,如果我還勤快的話。
這一篇,是一份感覺 + 一份小說最後演化而來的濃縮第三版,能不能表達我目前的感覺?
我想我是回答不出來了… 盡量把當時的夢境與感覺用力地回想,用文字保留下來罷!
隨著時間的流轉,最後也將是雲淡風輕的數位訊號吧?
現在的我,感覺胸口微微的刺痛,與像被方乾血液般的空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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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桃花版: 客棧開台誌。

後記:
這篇文章是在2001-03-22 13:56:18 登在新聞台的,如今,明日報消失了,在網友發瘋似的叫囂之下,新聞台被轉移到PCHOME 繼續苟延殘喘。
如今距離3 年多了,看看自己寫的文章,嘿,我真的空白了這麼多年嗎? 我沒長大嗎? 我怎麼都沒對自己寫的東西忍不住罵一聲靠腰?
還是社會變得比我更蠢了,社會的公理真的與瘋狂結合了?? 一切都理所當然了?? ( 我有這麼先知嗎 ?! )
一切的源頭,只是因為我申請網址的時候 axiom 在第一次.com 熱潮時被搶走了,一怒之下的靈感造就了axiomania.
為什麼是AXIOM,最初只是想找一個有A 有X 的UNIQUE 名字取代在網路上氾濫的Benjamin。
尤其是年少不懂事用縮寫BJ–遇到心術不正的老外總是覺得那是口交的簡寫。
於是我用了AXIOM。開始的時候總覺得網路真是暢行無阻,要申請啥帳號都不用擔心會撞到或是要在尾巴加數字;
只是後來發現有不少電腦系統叫AXIOM;叫AXIOM 的公司也不少,而且都是非常專業的公司。
台灣人總說名字不可以取太好,要是一個人的命不夠好,會被名字給壓死。
我現在覺得一個人把自己自稱為「無可否定的公理」真的是猖狂到到了極點了。
自己認為自己背負著無口否定的公理果然是既瘋狂又挺沉重的。
要說自己丟臉,大概就是這幾年的表現辜負了這個名號吧,瘋狂有餘,公理不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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